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只想重生多搞钱,天天逼我谈恋爱 > 第四十六章 验验你的成色(求追读)

  便在这时,杨姗姗由走廊尽头的教室走出来,见沈云站在楼道里出神,远远地喊了一声。

  “沈云,你干嘛呢?”

  “哎,来了。”

  他一下子惊醒过来,朝前面走去,经过楼梯口时往下面瞄了一眼,姜文慧也正好抬头,四目相接,一个好奇,一个惊艳。

  “姜阿姨好。”

  沈云反应很快,笑着挥挥手,走掉了。

  “这孩子是谁?”

  旁边和姜文慧说话的苗条女子问道。

  “应该是姗姗的同学吧。”

  “姗姗叫阿姨,他也跟着叫阿姨,他是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不然呢?叫姜老师?我又没教他什么,应该是怕我多心思考他的来历,用这个称呼也算是一种提醒吧。”

  “对了,姗姗说带他干什么来着?”

  “他唱歌,姗姗帮忙写谱。”

  “自己不会写谱,只会唱歌?”

  “可能是从哪儿听来的民谣吧。”

  “瞎折腾,真以为自己是才子了,音乐基础都没有还想要往这方面发展?只能说不知天高地厚。”

  看得出来,和姜文慧说话的女子很不认同沈云的行为,觉得他没有自知之明,只想玩票,来这儿借用教室纯属浪费生命。

  “陈萍,你小点声。年轻人嘛,活力大,想法多,这很正常。行了,别管他们了,还有报表要做呢。”

  “你说……姗姗是不是喜欢他?不然怎么会大费周章陪他乱搞?要说简单的谱子她能编,复杂一点的不行吧。”

  “你怎么那么八卦,孩子们的事也这么上心。”姜文慧一面往楼下走,高跟鞋哒哒作响,一面说道:“她说编完谱子让我帮忙修一下。”

  “追女生的男生,哪个不吹牛,哪个不画大饼?我就怕姗姗期待越高,失望越大。”

  “……”

  沈云没有听到后面的部分,前面的听到了,他能想到她们会怎么议论自己。

  确实,他没有音乐天赋,但是他有抄歌的天赋,更重要的是,他也没想过当大明星,混娱乐圈。

  “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唱吧。”

  杨姗姗坐在一架雅马哈的钢琴后面,手里拿着写曲子的硬皮本和一支圆珠笔,用带着三分期待,七分好奇的目光盯着他。

  “还用准备么?我随时都好。”沈云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紧张情绪:“不过在那之前,我得验一验你的成色,看是不是货不对版。”

  “你?验我的成色?”杨姗姗的表情是一個大号的滑稽。

  “对呀,万一你水平不行,好好的歌给编坏了怎么办?”

  “沈云!你不要逼我。”

  沈云走过去,从后面按住她的肩膀:“这里不是学校,这里是琴房,你又是个女孩子,咋咋呼呼的败人品,放松,温柔一点,你还小,我又没要求你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就弹一曲嘛,让我欣赏欣赏你的手法……哦不,是琴技。”

  杨姗姗轻蹙眉头,偏脸看了他一阵:“伱想听什么?水边的阿迪丽娜?梦中的婚礼?秋日私语?还是喀秋莎?”

  “喀秋莎你也会?”

  “多新鲜。”

  “嗯,那就吻别吧。”

  杨姗姗被他晃了一下,险些岔气。

  “张学友的吻别?”

  “不会吗?”

  “你等着。”杨姗姗恨恨地看了他两眼,走到角落里的柜子前面,拿出一打琴谱翻了翻,从中找出一份放到钢琴上面的谱架上。

  “那我要开始咯。”

  沈云点了点头。

  杨姗姗深吸一口气,纤细修长的手指放到黑白分明的琴键上,两眼平时琴谱,开始弹奏歌神的经典曲目《吻别》。

  叮……叮叮咚。

  前奏结束后,她又往前弹了两行,感觉沈云的手合着节奏轻轻拍打她的肩膀,同时轻声哼唱。

  “……”

  “Listeningtomyownheartbeat。”

  “Somanypeopleallaroundtheworld。”

  “Tellmew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

  他在唱什么?

  英语?

  可这歌词……

  她努力回头,惊奇地看着他的侧脸,不过手上没停,还在继续弹奏。

  沈云没有理她,似乎找到感觉一般,声音逐渐提高,吐字也愈清晰。

  “Theysaynothinglastsforever。”

  “We‘reonlyheretoday。”

  “Loveisnowornever。”

  “Bringmefaraway。”

  “……”

  这首歌又叫英文版《吻别》,号称华语歌曲改编最成功的曲目之一,2006年火遍各大高校,沈云自然也没少听,不仅如此,当年宿舍里有个会弹吉他的兄弟有空没空就练两下,还爱拉上全宿舍的人到阳台冲女生楼嚎,所以要跟着旋律唱出来一点都不难。

  他点这首曲子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杨姗姗的水平,也有让她不要小瞧自己的意思,虽然音乐水平不够看,嗓子就比五音不全好点,但是剑走偏锋的小小才气还是有一些的。

  然而这样的哼唱扎进杨姗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一股难以描述的细流淌入心田。

  不只是因为词填得棒,跟曲子很搭,是因为歌词本身。

  来这里的路上,她给沈云听的第一首歌是M2M的《PrettyBoy》,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里面有句歌词------“OhmyprettyprettyboyIdo,Letmeinside,makemestayrightbesideyou。”

  现在他改变了《吻别》的意境,还在身后用英文唱“Bringmefaraway,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Givemeyourhandandholdme。”

  这……他什么意思?

  杨姗姗的心有点乱,心跳也变得快了不少,脸发烫,手指开始哆嗦,最后咚的一声,弹错音阶,旋律半途而止。

  沈云一脸不解:“怎么不弹了?我唱得很难听是吗?”

  他这儿唱得正起劲,回想起以前和舍友们的校园时光,这边弹琴的人突然撂挑子不干了,一时间有点心堵,胸口好像压着一块巨石。

  杨姗姗没有回头,过了半晌才摇摇头:“挺好听的。”

  “那你为什么不把曲子弹完?哦,我知道了,谱子不熟,失误了?没关系,重新来过就好。”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犹豫一下把手从键盘收回,转过头,故作揶揄地道:“说,沈云,你不会是临时为我改编的歌词吧?”

  “你想多了。”沈云拍了她的头一下:“我英语那么差,你让我临时填词?干脆痛快点,杀了我吧。”

  “呵呵,也是哈。”杨姗姗干笑两声,想想他的英语成绩,临时改编英文歌词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到头来是自己想多了:“就你的英语水平,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