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同人小说 > 无限恐怖之机械师 > 第276章 火枪部队

  虽然魔戒的剧情人物没有心灵扫描技能,但也有不少人的眼神是非常好的,比如精灵……

  “这就是魔戒步枪的威力!”站在圣盔谷城墙上的勒苟拉斯和精灵长弓手们凭借精灵敏锐的视力,透过黑暗和雨幕看见了强兽人队伍中正在发生的事情。

  即使在这个距离上,魔戒步枪的子弹依旧拥有足够的能量击穿强兽人身上的盔甲,再狠狠的钻进强兽人的身体,炸出一蓬蓬的血花,甚至被击碎的盔甲碎片也很会凭借子弹撞击赋予的速度,在强兽人身上制造出伤口。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墙上的其他人也渐渐看出强兽人队伍中的异样,原本明亮整齐的火把方阵,开始出现阴暗区,连形状也不再整齐,这是因为火把的主人,强兽人被子弹击倒或者因为恐怖而四处奔逃的缘故。

  “火枪居然能在这么远的距离上打倒强兽人……”亚拉冈喃喃自语道,即使知道倒下的强兽人肯定是凶多吉少,但他还是不敢相信火枪的威力居然如此凶残。

  “还不够,”李萧毅低声说道,“强兽人太多了,而且这射击水平,还是新兵啊。”

  就在刚才这阵射击中,李萧毅数了数,火枪手基本都打光了一个弹匣,也就是二十发子弹,这一千火枪手就是二万发子弹,可放倒的强兽人连一千人都没有,那可是一万多人的大方队啊。

  而且如果真的是火枪手瞄不准,李萧毅也就不说啥了,但是在精神力扫描中,他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大多数子弹都打在了强兽人队伍的前面,原因也很简单,火枪手的表尺,没调,还在300上……

  你这瞄着三百米的地方,去打四五百米的目标,能打中才见鬼了!不过,那些打中的是怎么回事?

  “这不,这不没时间讲射击学理嘛。”

  “嗯?”

  “刚才,下命令的时候忘了,”在众人正义的目光下,罪魁祸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立刻改正,在李萧毅来得及说话之前,就向全体火枪部队下达了调整表尺的指令。

  只是,等到一千人的火枪部队把表尺修正之后,强兽人的前锋已经冲过三百米的距离了……

  “没办法,时间还是太短啊,”看着火枪部队漏洞百出的首秀,李萧毅满脸无奈,转头对着程啸说道,“反正强兽人也要冲过来的,你调表尺干什么,就当曲射不好吗?”

  没有听说过一战机枪战术的程啸表示无法理解,“火枪不是直瞄武器吗?曲射,那都是火炮的活儿啊!”

  李萧毅和程啸在这里为了射击效果不好扯皮,旁边的希优顿却乐开花了,“这已经打倒上千强兽人了,决定买火枪果然是正确的选择,甘道夫没有骗我!”

  不管李萧毅对火枪部队的首秀如何不满,但至少火枪起到了一个作用,把强兽人的队形打散了。

  尽管强兽人不理解火枪的存在,但他们按照魔戒世界应对远程武器的习惯,采取了尽快缩短距离、进入近战的对策,对着圣盔谷的城墙发起了冲锋,只是这个冲锋的距离实在有点太远,好几百米呀。

  强兽人原本齐整的队形,很快就被拉扯的不成样子,而且攻城器械,也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至少在最开始的一二个小时里,圣盔谷只要对付强兽人的轻步兵就可以了。

  “弓箭手准备!”眼看着强兽人开始接近城墙,亚拉冈发出了口令,这些人是归他指挥的。

  而这时火枪部队又有了新的动作,这是李萧毅下午的时候想到的,他知道这些火枪手都是菜鸟,恐怕进入自由射击时会比较混乱,所以安排人手给火枪手做了射击平台,正好可以集中火力在比较固定的距离上,反正还有弓箭手提供更近距离的杀伤火力,不如让火枪部队专心提供远程拦阻射击。

  经过这次调整之后,火枪部队的子弹果然都集中在城墙前方一段距离的地方,一时之间,居然在强兽人队伍中打出了一条死亡线,除了最前面的一批强兽人之外,后面能冲过来的强兽人是死伤过半。

  虽然这个效果很让亚拉冈高兴,但却也无奈的发现,眼下留给弓箭手们的目标实在不多了,但即使是这不多的目标,却在弓箭手的密集射击下一口气冲到了城墙底下,因为尽管强兽人的盔甲挡不住子弹,对弓箭的防御效果还是不错的,并且开始有强兽人拿着弩弓对着城墙上发射弩箭,城墙上开始出现了伤亡!

  “放出去,把毯子快点挂出去!”城墙上响起了喊声。

  听到喊声,立刻有人把按照李萧毅所说制作的支架放在了城墙上,这个支架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顶部和前面覆盖着毛毯,再打湿之后,可以很有效的阻挡箭支,这样除了运气太差,被缝隙之间飞进来的箭支射中之外,城墙上的人完全不用担心对方的弓箭。

  “悬户,”李萧毅解释道,“咱们古代很普通的守城装备,不然那城墙上能站人?”

  而且李萧毅也对轮回者们在恐怖片世界里的表现感到不可思议,因为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轮回者在恐怖片里接近于穿越者,还都是带着超级外挂的穿越者。

  因为没听说哪个穿越者知道自己要去什么时代,当然五百废除外,另外就是轮回者还有主神这么个超时空后勤基地能够提前进行大采购,比起穿越者的什么魂穿、身穿、裸体穿这样一穷二白比的起点比起来,简直是带着金大腿进去的,却都只知道自己拿着大刀砍来砍去……

  这时,看到强兽人终于接近了城墙,郑吒也骑着骷髅马,举着虎魄大刀跳出了城墙,砍人去了!

  不过这个举动确实很帅,至少给自己拉了个粉丝,“你真是最强悍,最幸运,最白痴的勇士,我一定要杀了你,你这个不要命的混蛋!”

  这该说是“惺惺相惜”呢,还是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