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 第22章 洽谈出版

  “中原一点灰您好:

  再次感谢您的赐稿,很高兴告知您的作品《我欲成仙》,已通过我社的终审,我们的审稿编辑一致认为您的大作,题材新颖、行文风格轻松流畅、别具一格,人物讨喜、配角形象鲜明、剧情引人入胜,完全符合我社的出版标准,请您尽快与我联系,洽谈具体的出版事宜。

  期待尽快看见您的回信。

  祝身体健康、文思泉涌!

  ——信昌出版社常青树”

  ……

  曹胜看完这封邮件,心情一时间难以言述。

  高兴是肯定的。

  原时空,他虽然全职码字多年,但他入行的时间太晚了,他开始写作的时候,网文在湾湾那边的出版市场,差不多已经被大神们占完了。

  等他的作品有一定水准的时候,网文在湾湾的出版市场已经萎缩得不像样,大神们的作品在那边也很难出版了。

  所以,重生前,他虽然码字多年,却一直没在湾湾那边出版过。

  大陆这边也没出版过。

  因为大陆这边的网文出版,一直都不行。

  作为一个码字为生的人,他的作品从没被印刷成铅字出版,肯定是他心里的一个遗憾。

  所以,现在看见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他心里很高兴。

  但更多的却是对未来的野心在迅速滋生。

  原因?

  他现在是第一个写网文,恐怕也将是第一个出版网文的作者,他已经是这个行业当之无愧的先驱。

  郭小四、韩二、三少、西红柿等人现在还不知道在干嘛呢!

  而他曹胜已经取得这样的先发优势。

  有这样的优势,他对自己的未来自然有了更高的期待。

  身为一个网文作者,是否成功的标准,大部分时候有且只有一个。

  ——那就是是否赚到了钱。

  你说你书写的好,别人问你赚了多少钱?你说你还没签约,还没赚到稿费,谁能看得起你?

  你说你书写的好,读者口碑非常炸裂,别人问你赚了多少钱?你说你每月稿费大概三千,别人说每月稿费十万,你还有底气说你书写的好?

  网文作者,从诞生之初,就长期无名无份,没有来自官方的奖项认可,更没有来自官方的金钱补贴,外界很多人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种职业,判断你这个职业好不好的唯一标准,基本上就是你能挣多少钱。

  挣得多,别人就羡慕你。

  挣得少,别人看你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笑话,可能还会怀疑你脑子有问题,理解不了这一行挣得这么少,你为什么还要做?

  于曹胜而言。

  他重生后,虽然已经写了一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以及目前这本《我欲成仙》的开头。

  但他一直在用爱发电,至今为止,时间、精力都花了不少,脑细胞也不知道死了多少,还贴进去不少网费。

  却一毛钱都没有挣到。

  网文鼻祖的名头是很唬人。

  但唬不了他自己。

  他一直都清楚如果自己不能尽快挣到稿费,他这个学期的生活费很快就要用尽,到时候,他每天吃饭都是问题。

  而现在?

  投稿的第一家出版社,就同意出版他这本《我欲成仙》。

  这个消息,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心里的成就感,还有他目前最缺的钞票。

  有了钱,他不仅能改善伙食,还能尽快买一台属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方便自己每天码字,不用再先用手写到草稿本上,再来网吧包夜转成电子文稿。

  他还能去租一套房子,为自己提供一个更好的码字环境。

  还有……

  下次再有美女想跟他交往的时候,他也不必因为生活费紧张而拒绝。

  钱……

  对一个男人来说太重要了。

  在这个时代,有钱,你才能活得有尊严,没钱,你所有的美好品质,在别人眼里都不值一提。

  比如:你诚实守信、努力上进、孝顺父母、尊老爱幼……

  但如果你没钱,除了你的父母亲人,谁会多看你一眼?

  电脑前。

  曹胜一动不动地坐了好一会儿,怔怔地看着邮箱里的这封邮件内容看了几遍,脑中闪过很多前尘往事,良久,他起伏不定的心湖才渐渐平静下来。

  一抹笑容悄然浮现在他嘴角。

  这一刻,他脑中闪过一句话:一粒金丹吞入腹、从此我命由我不由天。

  自信,在这一刻,充满他心胸。

  他开始整理思绪,回复出版社。

  ——“谢谢!很高兴能通过贵社的审稿,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具体的出版事宜,明天下午2点我们正式沟通,可以吗?”

  回这条信息的时候,他瞅了眼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10点44分。

  还没到凌晨。

  所以,他这封回信里提及的“明天下午”,应该不会出现歧义。

  ……

  次日下午1点半。

  曹胜早早来到星空网吧,开了一台机子,登录自己的邮箱。

  不出他意料,出版社的收稿编辑常青树已经回复他了。

  ——“没问题,今天下午2点,不见不散,期待与您的即时沟通——常青树”

  曹胜没着急回复。

  一直等到2点钟,他才回复:“您好!我上线了,您在吗?”

  常青树很快回复:“您好,我在,正准备和您沟通《我欲成仙》的出版事宜,请问这本书是由您个人独立创作吗?这本书的版权是否完全属于您个人所有?”

  曹胜:“是的,本书由我个人独立创作,所有版权属于我个人。”

  常青树:“很好!请问这本书您准备大概写多长篇幅呢?总字数大约有多少?”

  曹胜:“总字数的多少,要视这本书的市场反响而定,如果市场反响不错的话,我可以写长一点,反之,我可以随时完结。”

  曹胜不想在签约的时候,限定全文的总字数。

  因为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新人作者,第一次出版作品,能拿到的稿费肯定不高,但他又想多赚点稿费,那要怎么办?

  他的打算是:等自己这本书出版后,火了,就要求提高稿酬,如果出版社不同意,他就说自己准备近期完结作品。

  这么做,看似有点无耻。

  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何况,只要在签约的时候,他不和对方约定全文最少写多少字,或者将全文的预期字数定得少一点,那什么时候完结的主动权,就在他自己手里。

  届时,他用自己随时可以完结的权利,来谈提升稿酬的问题,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如果这本书火了,对方还不愿意提升稿酬,那无耻的人真的是他曹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