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永夜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一支五十多人的队伍来到了普米修镇。
劳伦斯很快带着德伦、萨丽尔和克哈兰、洛山达下山应对。
到达村口后发现这支商队并没有那么大的威胁。
这支商队由二十多个男人和三十多个女人组成,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女人,而是商队里的大号驼鹿。
这些驼鹿比劳伦斯的驼鹿更大,是那只驼鹿的一倍半左右,身高一米八,身长一米九左右,体格粗壮,尤其是四个蹄子就像是长了毛的锤子一样。
和驼鹿相比,这种重型驼鹿的鹿角要小很多,只有普通的羊角大小。
重型驼鹿很难跑起来,正常奔跑的速度比人类短跑的速度都要慢,但是力气极大,平时负责耕种和拉货用。
看到这只商队使用的重型驼鹿,劳伦斯就知道这只商队肯定有一个有钱的贵族。
商队的头领很快走了过来,他穿着臃肿的冬装,身上的布料像是棉布,又像是丝绸。
劳伦斯还没有和对方打招呼,男人就主动说道:“很高兴见到您,强大的鸦羽先知。”
“我是来自南方诺森里王国的商人麦迪森,我的主人是一位睿智的学者,这一次我带着古语者家族的商品和礼物与您会面。”
劳伦斯高兴道:“欢迎你,远方的旅人。”
麦迪森没想到这位强大的巫师如此好说话,不过他却不敢有任何不敬之处。
巫师和凡人是两种生物,尤其是这些纯血巫师通常都非常难相处。
其中男巫最为严重。
“先知大人,听闻您喜欢年轻美丽的女人,这一次我带来了如此多的美人。”
麦迪森主动为劳伦斯介绍带来的商品。
劳伦斯对女人没有太大的兴趣,身边已经有足够多的美人陪伴了,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都没有关系,反正已经足够了。
而且女人太多的话,对男人来说是一种负担,尤其是一位想要做点事情的男人,更不应该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很高兴外面的人能尊重我的喜好,不过我现在已经有了足够多的女人了。”
劳伦斯询问道:“除了女人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麦迪森很快介绍起了其余的商品。
商队里的人都已经看到了附近那个恐怖的巨像,麦迪森可以肯定,上面有着巫术的痕迹!
一位能够召唤五十米高巨像的强大巫师!
现在麦迪森只想活着回去!
“这是东方苏曼群岛出产的丝绸,诺森里的贵族都喜欢丝绸做的长袜,穿起来非常舒服。”
“这是我们庄园种植的烟叶,用火烧起来吸入里面的烟气,会非常的舒服,还能够忘记疼痛。”
“这是南方里奥岛的香树皮,可以让肉汤变得更加好吃。”
劳伦斯看到这种棕色树皮,立刻反应过来是肉桂了。
桂皮这种东西就是桂树的树皮,也有其余的树皮,不过都统称一种。
桂皮既是药材也是香料,这种香料非常好用。
不过只有树皮的话,就算是克哈兰也没办法制造对应的桂树。
麦迪森很快又介绍了其余的商品。
“这是圣光珠,只要将它放在太阳下照射一阵子,晚上就可以发出很亮的光。”
劳伦斯仔细看过去,面前的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珠子。
“它的光能有多亮?”劳伦斯询问这个珠子的效果,已经想好了最适合的用处。
麦迪森解释道:“能够照亮三十米长的客厅,它的光非常耀眼,一般都是用来当灯塔的指引。”
“白天的光越强烈,它能释放的光就越强,教会的人喜欢把它放在教堂里持续接受烛光的洗礼。”
“不过这东西只要接受到除了星光之外的光源照射,比如火堆和蜡烛的烛光照射,就会变成白天的样子,只有在完全漆黑的地方才会发光。”
“通常我们会用黑布将它在白天的时候蒙住,然后放在盒子里,这样就算是晚上也不会发光了。”
劳伦斯看着这个珠子,这肯定不是珍珠,也不是夜明珠,更像是这个世界特有的奇特物品。
麦迪森又介绍了最后的普通物品。
“这是南方海岛的水麦,一种很新奇的食物,还有一车优质的麦子。”
劳伦斯看着水麦,剥开看了一下,发现是这个地区没有的大米。
“这些我都很喜欢,我可以给你们两百套扑克牌,五十斤奥润枝粉,还有其余的也可以给你们一些,或者给伱一些农具和铁器。”
麦迪森松了口气,鞠躬说道:“您能够喜欢这些就好,未来我的主人会很乐意继续与这边保持合作。”
劳伦斯高兴道:“我也愿意和他保持合作。”
麦迪森询问道:“这些女人……”
劳伦斯看合作那么愉快,就很好说话,“可以留下来,也可以带走,下次不要带来女人了,我这里更需要能干活的男人,最好是一个家庭的那种。”
麦迪森恭敬的应道:“是,那么就留下来,您的意思我会传达给我的主人。”
双方很快就结束了交易,麦迪森带着车队里的骑士离开了这个地方。
劳伦斯带着女人们回去,回到家里后就高兴地说道:“这次交易赚大了!南方人都这么好说话吗?”
克哈兰为劳伦斯解释其中的原因。
“我听说过那个古语者家族,他们的族长是一位纯血男巫,是纯血理论的信奉者,我想他们已经发现我们这里有多位巫师了。”
劳伦斯笑不出来了,面色严肃的看着克哈兰,“有麻烦吗?”
克哈兰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外面的巫师实际上没有多少,一个城市里都不一定有一个,不过最好还是小心一些。”
劳伦斯冷静的询问道:“那个男巫的能力是什么?”
如果有危险,那就要提前应对。
“精神风暴,可以将所看到的凡人变成白痴,不管是巫师还是骑士,只要他愿意,就能杀掉。”
劳伦斯和其余女巫顿时沉默了,就连洛山达在面对这种强横男巫时,也感觉很无力。
克哈兰微笑道:“不过你不用担心,他是纯血巫师里很好说话的世俗派,只要他认为你是纯血巫师,就会对你很友善。”
劳伦斯询问道:“世俗派?那是什么派系?是不是还有别的派系?”
派系这种东西,肯定不止一个。
克哈兰点了点头,看着房中的壁炉,“目前只有两派,世俗派是认为可以和普通人相处,巫师应该成为人类王国的统治者,奴役所有人。”
“保守派系认为和外面的普通生物太靠近会让传承断绝,越来越多的混血女巫出现,导致巫师的数量越来越少。”
“一个认为想要更好的生活,就要在地上和家畜一起生活,另一个认为要建立没有苍蝇老鼠的乐园。”
劳伦斯沉默了,一下子竟然不知道谁更先进了。
“你呢?你以前是什么派系的?”劳伦斯看着克哈兰。
这位纯血女巫以前就是在南方活跃,而且还刺杀了人类王国的国王,导致南方王国一盘散沙聚拢不起来。
克哈兰很随意的躺在沙发上说道:“以前是保守派的,现在哪一派都不想管,只想过舒服生活。”
劳伦斯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看样子我们还是要尽快提升实力。”
巫师的存在,让劳伦斯有了更迫切的变强意愿!
管它是什么男巫,就算是会精神风暴也没关系。
一百人不够那就一千人!!
男巫的存在让劳伦斯感觉自己还是太弱小,只有手下战士超过一千人了,才能稍微有一点点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