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灵异小说 > 民国诡闻实录 > 第六百二十一章:土匪私盐

  然后,在逝者体表涂上朱砂,再把水银灌进五脏六腑,以五色布条缠紧尸体,等做完这一切,才会给尸体套上长袍常服又或者是本家自带的衣服。

  做完这一切后,尸体已经没了活人的样子,赶尸人怕惊动活人,往往还会在死者面部和背部再贴上辰州符篆,再戴一顶竹篾编地黑纱斗笠。

  诸事妥帖,赶尸人大喊一声上路了,那些客死他乡地尸体,就会随着人的指引站起来,被人指引着往前走。

  前两点说完,最后说第三点相貌丑陋。

  乍一看跟赶尸没什么干系,实际上却是实打实地规矩,是每一代赶尸匠用血肉淌出来地老规矩。

  相貌丑陋这一点,更多是出于成家立业考虑,一个从年轻时就相貌丑陋地人,随着年岁增长只会更丑陋,很大程度上是没法子娶老婆了,这种情况做赶尸人最心无旁骛,也能从一而终。

  否则,赶尸人中途退出,那极不利于师徒传承,也浪费老赶尸匠的时间,索性都找相貌丑陋的人。

  可以说,但凡能做赶尸匠至少得满足前两点,后一条如果达不到,如果机缘巧合也能收徒,但是,必须得付出一定代价。

  前面说道,赶尸行当特殊,一旦进入就再无退出的道理,但凡是想做赶尸人的必须是年满十六的成年人,还要父母签字画押认死契,若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更要签下生死状,认师父为父母。

  有了这种情况,才能忽略相貌,跟着老师傅做学徒。

  三因素齐聚,终于成了赶尸人,这不意味着可以轻松了,一个出师的赶尸人,必须要会辰砂画符以及三十六功。

  辰砂符是一种像画又像字的符篆,以黄纸为主,表面有朱砂红的字迹,遇到意外情况时,可以直接就地焚烧,或者化为符水吞服,用来解决危急,同时也充当了保护符的作用

  再一个,那就是三十六种赶尸功法。

  行走功、转弯功、站立功、上坡功、下坡功、哑狗功、蹦跳功、过桥功……尸体的行走坐卧皆是学问,如果学不到位,在赶尸的时候出了岔子,那可是丢人到家了,甚至,如果磕磕碰碰损了尸体,也算是对逝者不敬。

  赶尸人虽说是与尸体打交道,该懂的规矩却一个不少,在千百年来的传承中,也积累了三赶三不赶的规矩。

  砍头可赶、绞刑可赶、站笼可赶。

  也就是说,能赶的尸体,大部分都是被秋后问斩的尸体,这些尸体或是砍断了头颅、或是绞断了脖子、又或者站笼里活活困死。

  无论情况为何,都代表不是自己想寻死而是被人杀害,这样的人必定会思念故乡,愿意叶落归根,这时赶尸人就会招来他们的魂魄,利用符纸困在体内,翻山越岭带他们回家,让家人好生安葬。

  除了三赶以外,还有三不赶,病弱而亡不赶、上吊跳河不赶、雷劈火烧肢体不全不赶。

  病弱的人魂魄不全,很可能在生病时,已经被阴差勾去了部分魂魄,等咽气后魂魄早就被阴差给收走,这种尸体是不能赶;如果是上吊或者溺水也不行,上吊之人和溺死之人自愿寻死,同时魂魄死后不得解脱,会一直寻找替身,这种情况下不能赶。

  最后一种雷劈火烧、尸体不全也不赶,只有应劫遭灾才会被雷劈火烧,这样的人要么是坏事做尽遭了天罚,要么是能耐大德下凡历劫,如果尸体死无全尸,就说明怨气极大,这种尸体赶了很容易尸变,或诈尸伤及活人,再一个尸体不全的人也无法上路,无论是哪种人都不是赶尸人能插手的,索性都不掺和。

  “这些规矩赶尸人多会遵守,如果有出入说明只是派别不同,并非是技艺不精,只有差了太多才会可疑,那些人多半只是假的赶尸人,目的是为了借着恐怖赶尸,来行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比如?”

  宋思媛听任孔雀将故事时,笔记写得刷刷作响。

  “比如,土匪走私盐!”

  川湘黔喜吃辣椒酸辛,并非是天生喜欢重口味,目的是为了下饭佐餐,他们形成这样的习惯,正是因为缺盐。

  三省全是崎岖山地,山路难行又交通不便,寻常的商贾根本不愿意把商品运进十万大山来贩卖,但凡是能运进山里的东西,有跋山涉水的成本摆在这,也便宜不了。

  食盐作为人必不可少的东西,是川湘黔的紧俏货,往往价格昂贵,到了混乱时再碰上拦路设卡、水匪劫道,商人的成本就更高了,以至于盐比白银还值钱,吃盐跟吃银子已经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