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大明1805 > 第四四七章 追求的公平与潜规则与经贸合作

  大明1805正文卷第四四七章追求的公平与潜规则与经贸合作朱靖垣最后拿出的要求,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韦德梅耶再次回去报告露西亚皇帝尼古拉。

  首先说明大明的要求,然后加上自己的分析和建议:

  “大明最后提出的合作方式,条款本身看上去不算特别不公平。

  “石油资源开采早期的成本本来就高,大明还要事实上向我们提供技术转让。

  “前二十年多拿一些分成,抵消大明方面的成本,看上去颇为合理。

  “后续二十年五五分成,四十年后视同产量分成,看上去也很合理。

  “但问题是,我们虽然不知道,乌拉尔以东和以南的大明藩国土地之下到底有没有石油,也不知道两侧的石油储量的多寡。

  “但是按照大明这种合作方式,显然是大明一侧完全不开发,对大明才是最有利的。

  “如果按照现有条款签约,无论大明一侧有没有石油,大明都可能会消极开发。

  “更关键的是,就算是大明一侧完全没有石油,就算是大明明摆着消极开发,我们露西亚却不能做出相同的回应,我们没办法消极开发。

  “因为我们目前在其他地区没有发现足够的石油资源,我们需要伏尔加地区的石油。

  “大明在其他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就算是把乌拉尔-伏尔加地区的石油完全放弃,也完全不影响大明的石油资源供应。

  “我们不能期待大明一侧是有更多,而大明还敞开了开发与我们分享。

  “不能期待在任何情况下侵占大明的利益,这是当今外交层面的重要原则。

  “所以我们签订合作条约的指导方向,应该是尽可能的追求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让我们不会吃大亏。

  “所以我们应该提出最后的修订要求,为合同增加定期修改的补充条款。”

  尼古拉看完报告之后,完全认可韦德梅耶的建议,跟大明合作的目标就是不吃亏,所以稍微考虑了一会儿,就回复韦德梅耶按照他的想法去做。

  两天之后,大明和露西亚双方再次开会,韦德梅耶提出了自己最后的提案:

  “当今世界技术发展格外迅速,尤其是内燃机和石油化工相关产业。

  “在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我们完全无法想象,我们现在的石油和燃机的状态。

  “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现在是无法想象的。

  “所以我们建议,可以按照现在的方案签订合同,但是要增加一项专门的说明。

  “在合同签订后,每过十年重新讨论修订一次。

  “如果后续十年的技术和局势发展,没有导致原有的合同条款造成重大不公平现状,那修订合种就仅仅更新签约日期和细节。

  “反之,则要对造成重大不公的条款做出修改,重新签订新版合同。

  “这种修订条款,也是督促我们双方都能够放开顾虑,投入尽可能多的资源和精力,用于当地资源的深入开发。

  “如果大明愿意秉持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与露西亚在石油资源开发上展开合作,那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合同本身的文案拟定了。”

  韦德梅耶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说明则是自己最后的要求了,如果大明接受就可以签约了。

  林则徐不敢贸然决定,拿着韦德梅耶的回请去请示了朱靖垣:

  “露西亚人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没有存在任何占便宜的幻想。

  “如果我坚持按照固定时间和固定比例分配收益,同时还不允许后续补充修订条款,那在露西亚人看来我们就是明摆着要消极开发。

  “除非我们直接拿出武力施压,否则露西亚人一定会进一步拖延推诿的。

  “所以学生建议,殿下如果不准备动用武力,那就可以接受露西亚人的条款了。”

  朱靖垣看完之后无奈的微笑着点了点头:

  “既然露西亚人这么的冷静,那这合同也就只能这么签了……”

  然后朱靖垣就回复林则徐,让他接受这个补充修订条款。

  到此为止,大明与露西亚双方,在伏尔加-乌拉尔地区的石油资源开发合作问题上,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韦德梅耶收到林则徐的回应后,整个人都松了口气。

  大明能接受自己的提案,就说明大明是真的愿意合作,而不是单纯的抢资源。

  韦德梅耶的精神放松了下来:

  “感谢大明的理解,那我们现在让文书人员整理和编制合同文书?”

  林则徐轻轻点头:

  “合同以大明文为准。”

  韦德梅耶当然没有提意见,用大明文签跨国合同是惯例。

  韦德梅耶反而打听了另外的事情:

  “敢问林先生,大明方面是大明航空公司出面,提供技术并参与开发吗?”

  林则徐却摇头了:

  “大明航空公司不会出面,是大明皇家石油公司,他们后续会跟你们联系的。”

  韦德梅耶稍微有点意外,这合作明显是大食亲王主持的,结果大食亲王的公司却不出面。

  其实在大明范围内,石油产业的经营上,已经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潜规则。

  从官方规定上看,大明的石油产业暂时还是特许经营的。

  目前只有皇家所有的皇室财团,以及刚刚成立的朝廷所有的大明财团,再加上朱靖垣的大明航空公司,只有这三家公司有权利去开发和经营。

  皇室和朝廷的财团当然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要大明境内的产业,他们都能经营。

  大明航空公司是最特殊的,本来是不应该有开发权的。

  大明航空公司登记注册的时候,整个航空产业还没有形成,管理层面也还非常的粗陋。

  再加上朱靖垣的身份特殊,当时直接拿到了所有航空产业相关行业的经营权。

  这其中当然是包括“航空燃料”,而航空燃料就是石油化工产品。

  于是大明航空公司间接拿到了石油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模式下,有许可的公司就能经营。

  拿到了经营权的大明航空公司,参与任何地区的石油产业开发,严格来说都是不违规的。

  但这也是属于非常靠近灰色地带的地方。

  朝廷在整理和修订航空行业相关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的时候,可以要求给大明航空重新登记经营范围,同时撤销大明航空的石油经营权。

  只是目前大明皇帝没有这个想法,相关部门的官员也没有这个想法。

  大部分人都觉得大明航空公司就是第二个皇室财团。

  这就和大食国根本不需要撤藩一样,它完全可以视为一个大食亲王管理的皇庄。

  不过朱靖垣自己却有很高的政治敏感性。

  普通百姓和官员,也许不在意大明航空公司和皇室财团的差异,但是皇室却肯定在意。

  大明航空公司的收益是朱靖垣独享的,可以完全不分给其他皇室成员。

  朱靖垣已经拿到了新天府皇室分红的三成,这已经让人眼红到极点了,现在还独享着大食国的石油资源的收益,这不招人嫉妒是不可能的。

  朱靖垣受朱仲梁和朱简炎两代皇帝青睐,相当于家里面最受宠的孩子。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朱靖垣在外面飞扬跋扈,其他皇室成员其实也没有什么办法。

  但那却肯定会影响朱靖垣的形象和声誉。

  不只是损害自己在父亲和爷爷心目中的印象,还可能会给以后管理宗室留下麻烦。

  自己长年在外,难保不会有人在父亲和爷爷身边给自己上眼药。

  朱靖垣不敢保证,自己父亲和爷爷真的完全不猜忌自己。

  与此同时,父亲和爷爷也许可以根据世祖皇帝留下的经验,在自己身上压重注,皇室和朝廷的其他却不会。

  自己被皇室和朝廷上下众人当作是默认的继承人,除了确实两代皇帝宠信之外,自己本身没有明显的污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受宠但是不懂事,也许别人无可奈何,但可以选择不配合。

  受宠又懂事,才能真正的众望所归。

  所以朱靖垣钻了空子之后,对大明航空公司在石油产业上的经营范围管理刷非常保守。

  直接开发的石油资源仅限于大食国境内。

  大食国的石油资源,已经是整个大明最丰富的了,朱靖垣很知足。

  大食国之外,大明航空公司通常只提供技术支持,最多是负责探勘和钻井。

  后续的日常开采和经营工作通常都是交给皇室财团去干。

  现在又有了朝廷的官营大明财团。

  这是石油勘探和开采方面的第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然后是藩国石油资源的开发。

  鲜卑、哈萨克、希瓦、波斯等国是外藩,独立性和自主性都比大食国这种亲藩要高。

  外藩君主名义上可以自己经营石油产业。

  位于这些外藩境内的油田,直接的开发收益当然是归开发公司的。

  当然,开发公司是要交税的,税收属于藩属国君主。

  最后,藩国君主要向大明皇帝“朝贡”。

  这个贡品不是随便搞点土特产就行了,仁武朝之后的大明皇帝也不要土特产。

  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索要当地税收的一到三成。

  这样综合看来下,如果外藩君主自己开发石油石油,大明皇帝只能拿到这个油田开发公司上交给藩属国的税收中的一两成。

  藩国石油资源的产生的全部收益中,最终可能只有几个百分点能落到大明皇帝手中。

  一个油田几个百分点的收益,对于普通人而言当然是巨额财富。

  但对于大明皇帝而言,在收入报告中就非常不起眼了。

  但这只是理论情况。

  实际操作上,外藩君主在自己的领地上发现了石油,都会主动去找大明皇室财团、大明官营财团、大明航空公司来合作开发的。

  一来他们有足够的敏感性,二来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技术。

  皇室财团直接参与油田开发和经营,通常会拿走收益的一半,相当于占五成的股份。

  这对藩属国君主而言,当然是减少了一大部分的收入。

  但没有皇室财团参与,他们可能一半的都拿不到,拿到了也不会安心。

  把其中一半直接分给大明皇室,他们才能安心。

  这就是第二条潜规则了。

  现在这个伏尔加-乌拉尔油气区,预计的覆盖的大明一方都在鲜卑和哈萨克境内。

  但在具体的合作开发规划上,这两个藩国的代表却完全以跟班的形式来旁听的。

  外藩与大明的关系,理论上是通过藩国君主效忠大明皇帝实现的。

  所以这两个藩国的油田,当然是皇室财团来搞,而不是大明朝廷的大明财团。

  林则徐熟悉朱靖垣的习惯,也完全理解朱靖垣的态度,这也是林则徐任何和追随朱靖垣的众多因素之一,所以现在也直接给韦德梅耶回复。

  韦德梅耶虽然有些意外,但那是大明自己的事情。

  大明安排哪个公司参与,露西亚都只能配合,所以也就没有多问。

  石油开发的问题基本确定,林则徐和韦德梅耶两个主要代表就换了话题。。

  在稍事休息之后,开始讨论关于神欧大陆的铁路桥,在铁路沿线设立自贸区,以及多国君主合资成立贸易公司的问题。

  相较于石油开发的问题,最后这个合作方案要相对好谈一些。

  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战略资源开发,单纯的君主级别的贸易层面的合作,更加容易实现相对公平的合作方案。

  特别是在朱靖垣并没有一味的追求利益,更加在意合作本身的情况下。

  不过谈判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这不是大明与露西亚单独合作了,而是大明作为合作提议的发起人,现在邀请露西亚加入。

  所以林则徐直接拿出了准备好的文件,按照朱靖垣的意思制作的合作方案草案。

  林则徐让韦德梅耶自己看文件的同时,自己也专门口头说明了其中的关键条款:

  “由大明发起,露西亚、普鲁士、法国参与,在各自境内的东西方向主干铁路中,选择合适的铁路线相互连接。

  “大明在本国铁路沿线选择至少四座城市,露西亚至少选择三座城市,普鲁士和法国至少选择两座城市,设立自由贸易区。

  “大明皇帝陛下,露西亚、普鲁士、法国君主共同出资,设立神欧皇家联合贸易公司,在相应铁路线上经营客运和货运以及贸易业务。

  “相应公司的火车,穿过国境线时不需要实施边检,车上的乘客和货物,在各国设立的城市自贸区内,可以自由的上下车。

  “除非离开划定的自由贸易区范围,否则人员活动不需要签证,货物交易不需要关税。

  “但相应人员和货物离开自贸区,进入任意国家城市其他范围的时候,则需要出示官方证件接受检查,缴纳携带货物的进口关税。

  “个人前往其他国家自贸区购物,购入一定数量和金额以下的特定商品,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或者减税待遇,具体方式由各国协商制定。

  “大明、露西亚、普鲁士、法国的的民间商人,可以在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内开设独资商行和工厂,由自由贸易公司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奥斯曼、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可以按照相同的标准,签约加入自由贸易协议,相应国家皇室也可以入股神欧贸易公司。

  “若以上国家加入协议,则奥斯曼、奥地利、英国、西班牙、意大利要至少设立两座城市自由贸易区,葡萄牙和荷兰要至少设立一座自由贸易区。”

  韦德梅耶听着说明,翻看着文件,一时间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

  连接交通线,设立自贸区,这虽然是第一次,但各种经济层面的合作,都是大明近年来的典型操作。

  经济上的合作,看上去都是非常公平的,实际上肯定是对大明更有利,但如果其他国家不想着反对大明,那也算不上吃亏。

  但是合作的时间越长,合作的方式越是深入,其他国家也就越是难以反对大明,难以挣脱大明的经济和贸易网络。

  露西亚等泰西国家政客基本都明白,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没得选。

  朱靖垣前世的泰西的合作,是法国和德国主导的。

  不但这个体系中有两个首脑,体系的外面还有个英国在搞事。

  所以就算是泰西自己的合作方向本身没问题,实际操作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现在的世界,大明是绝对的掌控者,唯一的单独的超级力量。

  大明主动推动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当然会比朱靖垣前世泰西各国的合作要容易多了。

  昨天时间比较紧,最后一段写的比较乱,卡着时间点更新了之后,我又回去把最后一千多字重写了一下,又加了几百字的内容。

  当时追更的朋友可以回头看一眼,确定一下昨天看过的是不是最新版本。